转自:每日经济新闻
关于“取消公摊面积”的话题又热了起来。
9月5日,湖南省湘潭市发布新政策,允许房地产开发商按住房套内面积进行销售宣传。
这不是我国首个实施此类政策的城市,肇庆、合肥等此前已开始推行。
9月6日下午,镜鉴咨询创始人张宏伟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分析称,以建筑面积或套内面积来进行交易,对购房成本并没有太大影响,只是计算方式的差异。但这种计算方式的转变,将使得开发商更注重房子的实际得房率。
“从长远角度看,未来套内面积极有可能成为征收房地产税的计价标准,因为国外房地产税的征收就是以套内面积为准的,而不是建筑面积,这可能是在为未来征收房地产税做技术准备。”张宏伟认为。
多地探索
9月5日,湖南省湘潭市发布《湘潭市促进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其中提到,允许房地产开发商按住房套内面积进行销售宣传。
湘潭并非首个提出可按住房套内面积计价宣传销售的城市。
今年5月,据《肇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全市范围内商品房实行按套内面积计价宣传销售的通知》,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对每套商品房进行明码标价,并在销售场所醒目位置放置标价牌、价目表或者价格手册,标价内容与套内面积单价保持一致。
肇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表示,这一举措有助于提高得房率,并且不会影响房屋的总价,仅是单价有所不同。
而去年7月,合肥市召开了一次房地产工作专题会议,提出应积极探索按套内面积计价销售商品房的方式,旨在避免公摊面积比例过大。
另据公开市场信息,早在2002年,重庆就通过了相关条例,要求商品房以套内建筑面积作为计价依据。
但是,按套内面积计价并不意味着取消公摊面积,公摊面积涵盖了电梯井、楼梯间等公共设施空间。而新的计价方式是在保证购房者知情权的同时,提高了房屋面积的透明度。
例如,据南方日报,肇庆城投·星悦四季楼盘工作人员表示,新规出台后,该楼盘采取按套内面积计价和按照建筑面积计价两种方式。
取消公摊?
在部分业内人士看来,这种调整计价的方式备受关注,主要原因是套内面积容易和公摊面积挂钩。实际上,调整套内面积计价方式和取消公摊面积完全是两码事。
9月6日下午,广东省城规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按套内面积计价与大家认知中的取消公摊面积,完全是两码事。以建筑面积或套内面积作为计价依据,只是两个不同的计算方式,购房成本不会发生大的变动,实际花的钱都是一样的。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也表达了类似观点,各地按套内面积计价之所以被市场广泛关注,在于容易将套内面积和公摊面积等进行联想,引发大家对是否取消公摊面积的猜测。
然而,从购房者角度来看,按套内面积计价,可以更直观地理解实际支付的价格,并且能够更好地比较不同房源的性价比。
此外,这种计价方式的改革不仅符合国际惯例,也有助于我国工程建设标准与国际接轨,提升相关标准的国际化水平。
每经记者注意到,许多国家在计算房屋价格时,会考虑房屋的套内使用面积,即实际居住空间的面积,不包括公共区域如走廊、楼梯等。
同时,它解决了现行按建筑面积计价带来的公摊面积不透明等问题,有利于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中指研究院市场研究总监陈文静表示,计价方式的变化对房价的影响较小,但按套内面积计价有利于购房者更直观地了解实际价格,减少信息不对称引发的纠纷,促进商品房销售行为进一步规范,预计后续将有更多城市跟进出台相关规定。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陈荣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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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石秀珍 SF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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