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暖阀门漏水导致全屋泡水了,定制家具及生活物品都有损耗,赔偿还没解决,玻璃又自爆。”近日,家住济南高新区龙湖汉峪光年的业主荣女士向新黄河记者反映称,她的新房装修好后,办理了供热手续,今年二月份,刚装修好的新房因暖气漏水被泡,与物业、项目总承包方沟通后提出赔偿,至今未能解决相关事宜。

对此,物业一工作人员表示,业主荣女士家被泡原因是暖气阀门漏水,因未出保质期,责任应由项目总包负责,总承包方为荣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荣华建设),“物业将此事向总包施工方进行反馈,最终双方因赔偿金额未协商一致。”对于业主家玻璃碎裂问题,物业方回应称,玻璃存在一定的自爆率,目前已从厂家进货,近期会安排换新。

9月29日,荣华建设一施工负责人回应新黄河记者,暖气漏水非质量问题,而是施工时疏忽大意导致,“供暖前施压都没有问题,因为冬天热胀冷缩,时间长了可能导致的松动漏水”。该工作人员认为目前业主提出的赔偿金额过高,赔偿问题需要根据现场查验后与业主再次协商。

暖气漏水、玻璃自爆

新房问题频出,业主困扰不已

业主荣女士告诉新黄河记者,新房装修好之后,去年她办理了供暖手续,然而在春节期间暖气因阀门漏水,导致新房被泡。“房子里水横流,屋里都被淹了,物业拖着机器过来抽水。”荣女士称,事发时屋里全屋定制的家具、家电及生活用品等产生了很大损耗。

根据荣女士提供的现场照片,新黄河记者看到,室内衣柜被水浸泡的地方可以看见明显张裂痕迹,墙面、踢脚线以及门套下沿部分翘起,业主个人生活物品也有水渍痕迹。据荣女士初步统计,全屋损失近4万元,其中包括家具家电折旧费、误工费等。

“暖气漏水的赔偿问题没解决,玻璃又自爆了,安全问题也存在隐患。”荣女士告诉新黄河记者,暖气漏水导致房屋被泡后,窗子玻璃又出现了自爆碎裂现象,入住期间马桶还堵了三次,这些状况让荣女士困扰不已,目前她已搬离该房屋。

物业回应:

系总包施工质量原因,双方正协商赔偿事宜

新黄河记者了解到,小区位于凤凰路与龙奥北路交叉口东北方向,系中垠·龙湖联合开发建设,物业为龙湖悦享智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9月29日,物业一工作人员表示,业主荣女士家被泡原因是暖气阀门质量问题,责任应由项目总承包方负责,事后物业也将此事向总包施工方进行反馈,但最终双方因赔偿金额问题,未协商一致。

“暖气安装由项目总承包方负责,还没出保质期,我们也在从中进行协调,但双方意见无法达成一致,总包方不认可业主提出的赔偿金额。”物业一工作人员告诉新黄河记者。

对于业主家玻璃碎裂问题,物业方回应称,玻璃存在一定的自爆率,目前已从厂家进货,近期会安排换新,“厂家已经把玻璃做出来了,到货后就给业主换新,一周内就能装上”。

荣华建设回应:

热胀冷缩导致阀门松动漏水,非质量原因

对于业主荣女士家暖气阀门漏水造成新房损失长时间未作处理一事,新黄河记者致电该项目总承包方荣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但多次拨打电话均无人接听。

9月29日,自称荣华建设施工方的一位负责人回应新黄河记者称,暖气漏水非质量问题,而是施工时疏忽大意导致,“供暖前施压都没有问题,因为冬天热胀冷缩,时间长了可能导致的松动漏水”,该工作人员认为,对于房屋实际损坏情况,未进行现场查验,目前业主提出的赔偿金额过高,赔偿金额需要根据现场查验后与业主再次协商。

山东泉泽律师事务所金晓东律师认为,室内暖气阀安装义务归于开发商,如项目承包方施工疏忽或质量原因致使业主房屋被泡,项目承包方应尽赔偿义务。此外,物业公司收取业主服务费,在供暖时,物业公司有义务认真检查各业主室内的暖气阀是否安全,如果物业公司未履行此项义务导致水泡房屋,物业公司也负有一定过错管理责任,但物业公司的责任远小于开发商的责任。金晓东建议,业主、开发商、物业公司三方可依据事发损耗协商解决。

(新黄河客户端记者韩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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