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兴业银行深圳分行因违规发放个人消费贷款,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罚款50万元;
刘绍锐(时任兴业银行深圳分行零售业务部总经理)、张璠(时任兴业银行深圳水贝支行行长)二人对兴业银行深圳分行违规发放个人消费贷款负有责任,被监管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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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秦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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